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师德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引导我校教职工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现就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师德建设有关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2.《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
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
4.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教人〔2011〕11号);
5.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鄂教思政〔2010〕7号);
6.湖北高校教师“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
7.《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
8.《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二、相关要求
1.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4月份安排一次师德教育专题学习;校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4月至5月7日前的支部学习会中,安排一至两次师德教育专题学习。
2.要把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师德建设相关文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开展专题研学,记载学习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3.要将学习活动与推动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学习贯彻落实的强大合力,引导广大教职工深刻领会所学文件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我校师德水平;
4.要做好学习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将组织学习师德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推荐到校园网“师德建设”专栏。专栏将实时报道校内学习动态和成效,编发政策文件、学习心得体会和评论文章。
党委宣传部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