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记者 海阳)3月23日上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藏龙岛校区甲所三栋二楼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会议传达近期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梁远钢主持。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校党委书记梁远钢传达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纪委书记窦先萍传达了《关于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六起省管干部在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通报》。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省委组织部和省高工委组织处有关高校学生党建、组织工作和干部监督工作等年度要点。党委统战部负责人传达了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统战工作的相关文件,传达了于绍良、盛国玉在全省统战部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梁书记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贯彻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举办主题党日专题学习和集中培训会,加强学习,掌握《规定》和《办法》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理解规定的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逐条核对,一一对照解读,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对党忠诚老实,杜绝出现个人漏报、瞒报现象,按照时间节点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管理。